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工信局:
现将《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德阳市2018年机械电子工程和能源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请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工信局对管辖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后,交各县(市、区)职改办统一报德阳市高评委(德阳市天山南路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7室)复审。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
关于开展德阳市2018年机械电子工程和能源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函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职改办《关于同意组建德阳市机械电子工程和能源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2018〕10号)要求,按照工作安排,拟开展2018年度机械电子和能源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德阳机械电子工程和能源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准备,并将纸质材料按照《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4)顺序胶装成一册,并由单位、主管部门、职改办签署意见。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送地点:德阳机械电子工程和能源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德阳市天山南路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7室)
三、评审收费
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
四、其他事项
(一)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二)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工作单位申报。“单位推荐意见”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明确签署“材料属实,同意推荐”字样、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对个人填报部分认真审核,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市经信委、各县(市、区)职改办、省和中央在德单位负责部门需对申报者材料严格审查、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高评办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者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人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将情况纳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并向所在单位、省职改办和其他高评委会进行通报。
(五)所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相关材料及业绩贡献,应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
(七)评审工作联系电话:0838-2502596。
附件:
1. 德人社函〔2018〕194号关于开展德阳市2018年机械电子工程和能源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函
2.附表
附件下载
我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