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科)局、经开区工信局、各工业园区: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9〕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请组织辖区内具备创建基础和条件的企业、园区,积极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填报参训单位名单(附件1)于3月1日前反馈我局。
二、请申报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企业、园区,按照《通知》要求,编制自评价报告,并将企业评价材料(一式四份,随附电子文档光盘)于2019年4月8日前报我局初审。
联 系 人:刘瑾潇 联系电话:2515276
电子邮箱:dysjxwhzk@163.com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9〕25号)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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