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相关高新技术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青羊区关于促进创新创业的若干支持政策补充实施细则》(成青创领〔2016〕3号)第10条规定,将对2018年度我区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20日,逾期未申报将视为放弃该奖励。
二、申报条件
企业申报奖励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8年度首次通过认定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
(二)企业税务登记关系在青羊区。
三、申请材料
企业需将以下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青羊区科经局:
(一)青羊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
(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未进行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经费拨款通知单。
(注:以上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5号楼608室青羊区科技和经济与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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