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经安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打造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9〕25号)要求,拟开展2019年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培训
经济和信息化厅拟于3月上旬组织相关企业和园区,围绕国家和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申报程序、工作要求以及开展第三方评价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请于2019年3月3日前将参训单位名单报送市经信局。
二、开展相关工作
根据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环资函〔2018〕556号)要求,请你们认真组织企业(园区)申报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经你们初审后,于4月10日前将你们的推荐文件和企业(园区)评价材料(一式四份,随附电子文档光盘)报送市经信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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