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县农业农村局(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2025年成都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按照《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成委厅〔2023〕48号)、《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府发〔2022〕7号)、《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农办〔2024〕4号)等相关要求,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9日
2025年成都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农业科技的安排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引导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等主体,聚焦“天府粮仓”成都片区建设、农业园区“立园满园”,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现代种业发展、粮食安全和种养业生态绿色生产等领域,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实际,主动对接涉农高校院所和创新团队,熟化转化一批优良新品种、技术含量高的专利技术和产业化应用前景好的新产品,形成一批可推广应用的技术规范或标准,建立一批引领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基地。
二、支持重点
重点领域一: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
优先主题一:农作物新品种
支持重点:优质、高产、宜机化作物新品种及特色油料、杂粮、蔬菜、薯类、食用菌、水果、干果、道地中药材等优势特色新品种的良种规模化繁育与示范。
基本要求:新品种原则上是2020年以后(含2020年)通过省级及以上审定(认定)、登记、鉴定或得到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品种,品种应当有明确的特点,符合成都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
绩效目标:新品种要形成种子(种苗)繁育技术体系和配套栽培技术规范或标准,建立一定规模的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配套栽培技术示范基地。
优先主题二:畜禽、水产新品种
支持重点:生猪、肉牛、肉羊、蛋禽、肉禽、奶牛、特色畜禽、特色水产等新品种的规模化繁育与养殖示范。
基本要求:新品种原则上是2020年以后(含2020年)通过审定、鉴定或得到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品种或配套系,品种或配套系应当有明确的特点,在适应本地环境、生产性能等方面表现突出,符合成都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
绩效目标:畜禽、水产品要形成一定规模的品种供应能力,并形成配套的繁育技术体系、养殖技术规范或标准,建立一定规模的良种繁育基地和养殖示范基地。
优先主题三:农产品优质高效种养技术
支持重点:农产品稳产提质、节本增效、种养结合、土壤改良、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新技术的转化应用。
基本要求:新技术成果原则上是2020年以后(含2020年)获得的发明专利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成果。
绩效目标:形成能够指导用户的种植、养殖技术规程或标准,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立一定规模的示范基地。
重点领域二: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
优先主题一:预制菜加工技术和产品
支持重点:高品质、便捷化、地方特色预制菜加工技术和产品转化应用。
基本要求:技术成果原则上是2020年以后(含2020年)取得的发明专利或国内领先以上水平的成果。
绩效目标:产品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生产许可,形成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并建立中试生产线;技术应形成技术规程或标准,并建立中试生产线。
优先主题二:农产品梯次加工技术和产品
支持重点:基于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的智能贮运保鲜与精准追溯系统、梯次加工技术和产品转化应用。
基本要求:技术成果原则上是2020年以后(含2020年)取得的发明专利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成果。
绩效目标:产品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生产许可,形成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并建立中试生产线;专利技术应形成技术规程或标准,并建立中试生产线。
重点领域三:提升农业科技装备水平
优先主题一:智能农机装备
支持重点:智能整机装备等高性能农机中试及应用。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原则上是2020年以后(含2020年)取得的发明专利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成果(新产品或新工艺)。
绩效目标:形成规范的产品标准及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等,建立中试生产线,具备批量生产条件。
优先主题二:小型专用农机装备
支持重点:农产品的耕、种、管、收、运等小型农机装备的中试及应用。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原则上是2020年以后(含2020年)取得的发明专利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成果(新产品或新工艺)。
绩效目标:形成产品标准及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等,建立中试生产线,具备批量生产条件。
优先主题三:农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
支持重点:农业生产及农产品供应链环节的数据采集设备、数据传送及“互联网+”、自动监测与控制设备等农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转化应用。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原则上是2020年以后(含2020年)取得的发明专利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成果(新设备、新技术和新系统)。
绩效目标:设备达到国家标准,并形成一定生产能力,实现规模化示范;系统需建立信息化平台,具有一定应用规模。
优先主题四:立体养殖装备设施
支持重点:养殖过程监测设备、精准调控设备等智能化立体养殖技术转化应用。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原则上是2020年以后(含2020年)取得的发明专利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成果(新设备、新技术和新系统)。
绩效目标:形成规范的产品标准及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等,建立中试生产线,具备批量生产条件。
重点领域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
优先主题一:作物安全生产投入品
支持重点:新型肥料、生物药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生物源防腐保鲜剂、环保栽培基质及地膜等绿色投入品的中试生产与应用试验。
基本要求:投入品原则上是2020年以后(含2020年)取得的发明专利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成果,并具有生产许可(登记)证等市场准入手续。
绩效目标:投入品需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示范规模,并建立示范基地。
优先主题二:畜禽、水产健康养殖投入品
支持重点:绿色饲料及添加剂、水质改良剂、新型兽药(中兽药)、生物源防腐保鲜剂等绿色养殖投入品的中试生产与应用试验。
基本要求:投入品原则上是2020年以后(含2020年)取得的发明专利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成果,并具有生产许可(登记)证等市场准入手续。
绩效目标:投入品需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示范规模,并建立示范基地。
优先主题三:农产品质量安全
支持重点:农产品有害物残留降解、检测、基于物联网与大数据的质量控制与全程追溯系统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基本要求:技术成果原则上是2020年以后(含2020年)取得的发明专利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成果。
绩效目标:产品需建立中试生产线,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示范规模;系统需建立信息化平台,具有一定应用规模;技术需形成技术规程或标准,并建立示范基地。
重点领域五:促进和美乡村创新发展
支持重点:聚焦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低碳生态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农业+文旅”等关键技术模式,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乡村多元价值,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科技供给方案。
基本要求:技术模式、体系或标准等原则上是2020年以后(含2020年)取得的发明专利或或国内领先以上水平的成果。
绩效目标:形成较为成熟的乡村创新发展模式、推进路径、技术体系或标准等,并在成都市域范围内有示范样板或创新场景。
三、支持类型和补助标准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将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项目分类予以后补助支持,其中:
(一)一类项目1个,每项经费补助50万元,支持成果转化覆盖面很广、经济社会效益特别好的项目;
(二)二类项目2个,每项经费补助30万元,支持成果转化覆盖面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项目;
(三)三类项目5个,每项经费补助20万元,支持成果转化覆盖面较广、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
(四)四类项目9个,每项经费补助10万元,支持有一定成果转化覆盖面和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申报项目最终支持类别和补助金额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补助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统筹安排使用。项目立项后,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不得降低。
四、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自审批批复之日起,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
五、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该是在成都市域内于2024年1月1日以前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等主体,应具备相应技术研发条件和转化能力,且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
2.申报转化的科技成果原则上是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经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鉴定(评价)为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成果和通过审定(认定、登记)的新品种、新产品,项目实施地须为成都市域范围。
3.转化成果应在申报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且企业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企业单独申报的,应享有所转化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共同申报的,双方须签订相应技术合同或合作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4.同一申报单位在同年度限申报一个项目,原则上每个科技成果对应补助一个申报主体。
5.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态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及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项目负责人一般为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优先条件
优先支持在国家和省市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天府粮仓“一带十园百片”区域、“立园满园”市级重点农业园区、成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一核五园N基地”转化的项目。
(三)限制条件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2.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
3.承担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企业。
4.相同项目已享受过市级财政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5.不属于申报指南支持范围的项目。
六、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成都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相关附件主要包括: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扫描)。
(2)企业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查询平台为“信用中国(四川成都)”、“天府蓉易办”、市和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
(3)申报单位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科技成果佐证材料。新品种:区试报告、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临床试验批文、注册证书。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临时生产登记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临时生产登记证。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发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评价鉴定的科技成果需提交评价鉴定证书及相关材料。
(5)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佐证文件,如发明专利证书品种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或协议等的复印件。
(6)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7)与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等成果来源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需加盖独立法人公章。
(8)土地流转合同及建设相关载体证明材料。
(9)其他佐证材料。
2.报送纸质材料。推荐单位加盖公章的正式行文推荐文件、项目推荐汇总表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所有纸质材料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七、管理程序
(一)项目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申报指南,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如实提交《项目申报书》、必要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等项目申报材料。
(二)项目审核。由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项目先进性、转化可行性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材料包括: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推荐项目申报文件(明确县级部门初审情况,附“项目推荐审核表”、“项目推荐汇总表”)、公平公开公正推荐项目的工作印证材料。
(三)项目审批。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四个类别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程序下达项目批复。
(四)项目实施。对已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持续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形成项目推进台账资料用于考评验收。
(五)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及时开展自验,并形成验收报告,由所在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自验资料及其他申请验收佐证材料核查无误后,以正式文件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验收资料包括:项目实施前期、中期、后期各阶段形成的各类资料,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项目实施单位的自验结论。
(六)资金支持。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推广成效采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
(七)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并接受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绩效考评。
八、申报时间要求
按照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由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5年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老师、李老师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
电话:61883616
邮箱:cdsnwkjc@sina.com
附件:
1.成都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推荐报告文件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