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科技厅将对2017、2018年度到期科技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示范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材料准备和提交
(一)已到期的2017、2018年度科技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示范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验收申请表、项目验收报告,并根据“验收报告填写和打印说明”导出打印,和其他验收材料一并装订,经推荐单位审核后,一式三份送四川省技术市场协会3楼303办公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成科路8号,邮编:610041)。
(二)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负责指导相关企业做好验收工作,督促到期项目及时提交验收材料,对还未完成项目经费拨付的项目,应及时协调财政部门下拨经费。
二、注意事项
项目验收原则上采取会议验收形式,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参与验收会并进行验收汇报。验收申请表、项目验收报告须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内填写。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厅高新处
四川省技术市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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