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材料〔2025〕152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促进我省新材料首批次政策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装备〔2021〕124号)要求,现修订发布《四川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5年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年版)》(川经信材料〔2022〕27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5年版)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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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5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