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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5年社会发展领域“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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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5年社会发展领域“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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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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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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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科技支撑我市绿色低碳、安全稳定发展,现发布2025年绿色低碳、应急安全2个领域“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内容
    榜单一:绿色建筑应用被动辐射致冷材料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1.需求目标:
    针对被动辐射致冷技术在建筑领域大规模应用时,存在耐久性差、颜色不美观、VOCs排放高、适用基材要求高等工程应用问题,项目开展以下研究:在材料研发方面,开发耐久性强、光学性能高、色彩丰富、VOCs排放低的被动辐射致冷材料;在施工友好性方面,确保材料在混凝土、金属、板材等不同建筑表面均具有良好的粘接与施工性能;在示范应用方面,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应用示范,验证材料的实际节能效果,提升其在复杂建筑环境中的适用性。
    2.考核指标:
    (1)辐射致冷材料的太阳反射率≥0.95,大气透明窗口红外发射率≥0.95,VOCs排放符合国家绿色建材相关标准。
    (2)应用后,在夏季日间建筑表面温度低于环境气温5℃以上。
    (3)材料具有良好的耐候性、抗沾污性,经耐候实验≥1000小时后,反射率和发射率下降≤5%。
    (4)提供色系选择≥3种,满足建筑外观设计需求,并可适用于多种建筑基材。
    (5)在成都市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应用示范数≥3个,材料施工总面积累计≥30000m2,形成应用示范报告。
    3.实施期限:2年
    4.榜单金额:200万元
    榜单二: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碳排放智能监测系统研发及应用示范
    1.需求目标:
    针对建筑工程典型场景,以《ISO14064-2项目层面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等标准为指引,研发一套建筑工程施工碳排放智能监测系统,覆盖施工工地全流程碳排放源,动态采集活动及能耗等数据,建立分阶段、分区域(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等)的碳排放分析模型,构建建筑施工碳排放因子库,形成施工碳排放监测、核算、评估体系,推动近零碳施工工地建设。
    2.考核指标:
    (1)系统应包含完善的监测体系,筛选分阶段、分区域碳排放源,并搭建监测模型;监测设备每月至少一次校准,监测设备精度误差率≤0.5%,监测碳排放量范围覆盖总量的95%。
    (2)建立一个本地化施工碳排放因子数据库,该数据库包含的因子数量≥10项,包括渣土车、商混车、泵车、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机具施工过程碳排放因子。
    (3)形成近零碳施工碳排放评估体系1套(内容包括:可操作的实施方案、评价指标、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办法)并形成团体以上标准1部。
    (4)建成应用示范场景1个,需满足条件:
    ①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米,建筑工程需满足绿色建筑预评价二星级要求;
    ②民用建筑、配套建设节能设施有相应的能源管理台账;
    ③建筑材料符合《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要求;
    ④渣土运转平均单边距离不超过30公里,并优先就近处置;
    ⑤渣土运输车辆、商混车新能源占比不低于90%,材料运输车需满足国Ⅵ及以上排放标准,洒水车除备用车辆外,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且新能源占比不低于50%;
    ⑥登高车、曲臂车、抗浮锚杆机、天泵、地泵、挖机(总平阶段)等需全部使用新能源机械,其余机械需满足国Ⅵ及以上排放标准。
    3.实施期限:2年
    4.榜单金额:200万元
    榜单三:高层建筑无人机灭火救援一体化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1.需求目标:
    针对我市高层建筑数量多、火灾风险高、扑救难度大的现状,研发适用于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的消防无人机系统。研究消防无人机飞行平台外观及结构、飞行性能、安全稳定性、通信性能,研制适用于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的消防无人机飞行平台;研究消防无人机平台灭火、探测、照明、喊话等功能,实现消防无人机飞行平台模块化载荷的集成优化;研究消防灭火无人机远程指挥平台,实现作战数据集成、作战指挥辅助、通信辅助等功能。
    2.考核指标:
    (1)飞行平台考核指标
    飞行平台外观:飞机平台采用多旋翼结构,机身消防火焰蓝识标≥2处,上下、前后、左右具有夜间反光标识。飞行平台飞行性能:在正常作业情况下,无人机设计有效载荷≥150kg;具备光电、喊话、照明、环境监测等≥4种载荷组合挂载能力;非系留悬停模式下,50kg负载条件下续航时间≥30分钟;发电机系留供电模式下,持续作业时间≥4小时;系留DN40水带最大作业高度≥260米;系留DN50水带最大作业高度≥200米;非系留悬停高度≥400米。飞行平台安全稳定性:非系留水带作业条件下抗风能力≥7级;防护等级不低于IP35;环境温度≥65℃情况下,工作时间≥30分钟;RTK定位精度满足水平±0.5米,垂起±0.3米精度,悬停姿态下晃动幅度≤5°;卫星导航受到干扰情况下,视觉定位辅助降落技术控制精度优于±5米;避障探测距离≥30米。飞行平台通信性能:专业链路通信和控制距离≥10千米(无障碍物遮挡距离),具备组网能力和机间数据传输能力。
    (2)荷功能考核指标
    灭火功能:破窗满足12mm双层中空钢化玻璃击破能力;发射型灭火弹射程≥40米,单颗灭火覆盖体积≥40立方米,灭火弹数量≥4颗;采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剂,实现灭火高度≥260米、射程≥15米、喷射流量≥1200L/min。探测功能:可测量温度-20℃~1000℃,温度数据实时传输控制站和指挥平台;可见光相机分辨率≥1920×1080,红外相机分辨率≥1280×720;激光目标测距探测距离≥500米,精度优于1米;可探测火场气体成分(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氯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数据。照明功能:聚光照明亮度≥18000流明,距离≥400米;泛光照明亮度≥50000流明,照明高度≥180米,面积≥2000平方米。喊话功能:无线语音实时喊话,无线多种警示音播放,最大音量≥135分贝,声音有效传播距离≥400米。
    (3)远程指挥平台考核指标
    可接入泡沫发生系统以及现场灭火无人机、侦察无人机的数据,满足同时20架以上无人机接入能力和信息显示(含无人机飞行高度、速度、姿态、工作状况信息等);可实时显示现场不小于4路无人机采集图像;可提供灭火剂种类、飞行航线、飞行模式等辅助决策信息。
    (4)其余考核指标
    研制并交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消防无人机系统1套,突破3~5项关键技术;选择1个高层建筑为试点,进行无人机灭火试验及演示验证。
    3.实施期限:2年
    4.榜单金额:200万元
    榜单四:有限空间先期救援呼吸防护装备研发及应用示范
    1.需求目标:
    针对现有有限空间先期救援呼吸防护装备存在的不足,以《呼吸防护自给闭路式氧气逃生呼吸器》(GB/T38228-2019)等标准为依据,研发适用于有限空间先期救援的小型化、轻量化、模块化、智能化呼吸防护装备,装备应具备轻量化自适应供氧防护、穿戴快速便捷舒适、模块化灵活组配、压力调节补偿、实时监测及预警功能,并在市政管网、工贸企业、农业养殖企业等有限空间场景开展应用示范。
    2.考核指标:
    (1)研制有限空间先期救援呼吸防护装备,在满足《呼吸防护自给闭路式氧气逃生呼吸器》(GB/T38228-2019)要求下,中等劳动强度(35L/min呼吸量)防护时间≥20分钟,静坐待救状态防护时间≥60分钟,二氧化碳浓度≤1.5%,吸气温度≤37℃,整机重量≤4kg,穿戴时间≤15s,具备气路切换功能;
    (2)呼吸器外部气体监测应包括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气体监测示值误差不超过±10%,毒害气体浓度超标时应声光报警(报警声强≥85dB),氧气剩余可用时间具备语音提示功能;
    (3)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报告;
    (4)在市政管网、工贸企业、农业养殖企业等领域选择2个试点点位开展应用示范,形成应用示范报告。
    3.实施期限:2年
    4.榜单金额:200万元
    二、揭榜流程
    按照申报揭榜、评审公示、签署“军令状”的流程实施:
    (一)申报揭榜
    依托“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全程网上实施,有意向的申报揭榜单位按照榜单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组成创新联合体的方式,经推荐单位推荐后申报揭榜。
    1.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揭榜。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再注册。
    2.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榜单要求在线填写揭榜书,上传揭榜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牵头揭榜单位公章;“承诺书页”加盖牵头揭榜单位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牵头揭榜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揭榜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所有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3.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窗口审核”;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已受理”。
    提示: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待业务处室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业务处室审核”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仅限申报期内,逾期不可撤回。
    4.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二)评审公示
    根据申报揭榜情况,市科技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行业、技术专家等,共同对揭榜方案可行性等开展充分论证评审,遴选形成“揭榜挂帅”项目名单及资金安排方案,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三)签署“军令状”
    “揭榜挂帅”项目名单及资金安排方案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履行相关程序后,下达立项文件,并与揭榜方、揭榜方推荐单位签订任务书。任务书应结合“里程碑”考核节点及考核指标,对考核方式及要求、资金拨付方式及条件、奖惩措施和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
    三、揭榜要求与时限
    (一)揭榜要求
    1.揭榜方应为登记注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或由其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
    2.预期成果最终用户不能作为牵头揭榜方或参与揭榜方;参与榜单论证专家不能参与揭榜。
    3.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4.以创新联合体形式联合审报的,各联合方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及财政科技经费分配权益,协议作为申报揭榜附件上传。
    5.申报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6.凡提供的申报揭榜材料涉及内容均不涉密。
    (二)揭榜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我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17:00;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7:00;市科技局(含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7:00。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四、申报揭榜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一)榜单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社农处电话:61881741
    (二)申报揭榜流程咨询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电话:86924834
    地址: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三)技术支持咨询

    有关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热线:65575919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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