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厅),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科技对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文化和旅游部批准第二批11个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启动建设,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建设期不超过1年,建设期内以“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筹)”名义运行并开展工作,建设完成后将按程序组织验收。
请各单位围绕行业需求和工作实际,积极支持第二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指导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并做好监督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我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