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
为夯实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基础,根据《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国知办发服字〔2020〕43号)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20〕46号)有关要求,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起草了《重庆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7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征求意见表》(附件3)反馈至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邮箱422109662@qq.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管理办法》意见反馈”字样。附件:
1.重庆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2.重庆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3.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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