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科技领域有关政策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科技领域有关政策实施细则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科技领域有关政策实施细则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局《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经开组通〔2025〕21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科技领域有关政策措施支持方向、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等内容,管好用好政策资金,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内容
吸引集聚创新创业人才
支持方向:对在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来龙泉驿区转化的,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
1.申报条件:
(1)获奖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成都市产业发展方向。
(2)申报企业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和统计关系均在龙泉驿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企业注册成立时间1年以上,获奖项目核心技术所涉及业务占企业营收比例60%以上。
(3)青年大学生(指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休学创业)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或个人在企业中须为主要创始人,且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30%,获奖时间距离申报时间不超过3年。
(4)获奖项目未在其他地方注册从事类似转化工作的公司,无相关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或成立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
2.支持标准:
对在国家部委(含中央群团组织)及直属事业单位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第一等次奖、第二等次奖、第三等次奖,并在龙泉驿区落地转化的项目,可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已投入资金的20%。
3.申报材料: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转化奖励申报书(详见附件)
4.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5.兑付咨询:校院地合作和成果转化科,028-61432763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根据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在申报期内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链接:*** /> 三、其他说明
(一)符合本实施细则政策条款的各类主体,同时又满足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其他同类政策扶持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同类扶持奖励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区各级财政支持总额,不得超过该项目的总投入。
(二)申报主体若采取欺骗、瞒报等手段实施骗补的,一经查实,将由相关部门追回所给予的全部奖励或扶持资金,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取消申报主体支持资格,并报省市相关部门按程序予以处理。
(三)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同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局《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经开组通〔2025〕21号)。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区政策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新政策执行。
(四)本实施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转化奖励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