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7年)》《绵阳市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绵阳市分类推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优化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项目组织机制,更好服务我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以下简称“智改数转”)工作,我局牵头起草了《绵阳市分类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根据工作安排,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日,公示期7天,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请留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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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绵阳市分类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绵阳市分类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
绵阳市分类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7年)》《绵阳市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绵阳市分类推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优化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项目组织机制,更好服务我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以下简称“智改数转”)工作,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数字领军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等关键企业充分发挥在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区域中的引领带动、优势赋能作用,以“政府资金引导+关键企业赋能+制造业企业联动”“微裂变式”促进特定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细分行业、企业集群推进数字化建设,加快数字技术赋能制造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供应链韧性和产业链竞争优势,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组织实施,财政资金支持的分类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揭榜挂帅”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类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揭榜挂帅”项目,是指为提高“智改数转”惠及面、覆盖率和实效性,按小区域整体推进、细分行业(产业链供应链)精准推进、小切口(细分领域)快速推进原则,以制造业“智改数转”阶段任务或重点任务为基础,梳理形成的需求明确、指标清晰,且通过公开张榜、揭榜评审等流程确定支持的先进制造业发展项目。
第四条分类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揭榜挂帅”项目,分为“数智燎原”揭榜挂帅项目、“链景双擎”揭榜挂帅项目和“数赋百景”揭榜挂帅项目三类。
(一)“数智燎原”揭榜挂帅项目即小区域整体推进项目,以推动特定区域中小企业(重点为《绵阳市分类推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指引》所列第四类企业)整体实施数字化改造为目标,以解决区域企业共性问题与满足企业个性需求相结合为导向,以“即服务”为重要模式,以推广应用“小快轻准”产品为重要路径,将各地推进制造业企业“智改数转”阶段任务打包形成整体推进项目,市县两级资金联动叠加,以揭榜挂帅项目形式,鼓励支持数字化服务商等关键企业汇集资源能力、创新商业模式、着力拓展业务,在区域整体推进工作中发挥积极、关键作用,着力破解中小企业“智改数转”面临的资金短缺、人才匮乏、技术薄弱三重困境,补强县域数字化服务能力短板,构建“需求驱动-服务下沉-市县协同-生态赋能”的长效推进模式,推动实现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服务全覆盖,提升“智改数转”普及率覆盖率。
(二)“链景双擎”揭榜挂帅项目即细分行业(产业链供应链)精准推进项目,以提高产业协作效率和供应链一体化协同水平为出发点,通过数字底座、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平台)、公共服务中心等建设,促进细分行业、产业集群、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作能力提升。
(三)“数赋百景”揭榜挂帅项目即小切口(细分领域)快速推进项目,重点以企业在高频场景中的共性问题、需求为牵引,通过建设专业型数字化平台,引导企业适应性改造和接入平台,实现中央工厂、协同制造、共享制造、共享维保等新模式应用,提升以数据为支撑的资源共享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职责
第五条市经信局是“揭榜挂帅”项目的主管部门、主要需求方和发榜方,负责研究制定“揭榜挂帅”制度规范,提出和征集需求、编制榜单,组织张榜、揭榜、评审和验收,开展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县(市、区)、园区负责提出小区域整体推进需求和企业动员,参与评审、过程管理与验收,提供资金等资源支持,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等。县(市、区)、园区、产业集群、行业协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等提出细分行业(产业链供应链)精准推进需求或建议,提供资金等资源支持。县(市、区)、园区、产业集群、行业协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专业服务商提出小切口(细分领域)快速推进需求或建议,提供资金等资源支持。县(市、区)、园区、产业集群等同为相关项目需求方。
第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即揭榜单位,是项目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诚信等内部管理制度,组织评估调研、方案制定实施,确保服务资源投入,按期完成目标和任务,配合发榜方开展验收评估及成果推广。
第三章榜单编制、发布和揭榜
第八条小区域整体推进项目、细分行业(产业链供应链)精准推进项目以及面向产业集群的小切口(细分领域)快速推进项目由市经信局通过需求征集、综合研判等方式确定,编制形成榜单。其他小切口(细分领域)快速推进项目由市经信局根据有关建议,通过调研论证确定,编制形成榜单。
第九条榜单应明确任务内容、考核指标、成果交付要求、实施周期、揭榜方资质等,任务内容清晰,技术指标明确具体、可考核,不含涉密及敏感信息,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十条榜单以“揭榜挂帅”项目指南形式,通过市经信局官方网站等渠道动态公开发布。坚持唯求实效、公平竞争,鼓励注册地在绵阳市的数字化服务商等各类数字化服务主体及联合体申报,鼓励市外服务商与本地服务商等组成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本地服务商)揭榜。特定项目限定由一定数量服务主体组成联合体揭榜。
第四章评审挂帅
第十一条市经信局按照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材料组织评审。评审前,采取现场考察等形式,对揭榜单位开展评估,评估情况列入评审内容。
第十二条“揭榜挂帅”项目原则上每条榜单任务挂帅1项。
第十三条拟挂帅单位与市经信局等需求方签订项目任务书,约定考核指标和节点目标、考核方式、拨款方式等内容后,完成挂帅。
第五章实施管理与验收
第十四条揭榜挂帅项目的各方应认真履行项目任务书的各项约定,为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提供条件保障和支撑,及时报告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重大进展。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实行专员管理。项目专员由市经信局等需求方共同指定,深度参与项目实施过程,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提出项目变更、撤销等重大调整意见。
第十六条项目验收由市经信局采用综合绩效评价方式,按照有关工作规范进行。强化对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严格按照考核指标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考核,突出企业等终端用户对项目完成情况的评价。需求方在综合绩效评价前出具用户满意度报告,作为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果的重要参考。
第十七条“揭榜挂帅”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不能按期完成终期目标的,按项目自动撤销处理。
第十八条揭榜挂帅项目一般不得变更揭榜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指标确因实际原因发生变化的,应各方协商一致,并报市经信局审核同意。因故造成项目无法执行的,经市经信局等需求方共同审核同意后,可以直接撤销,并酌情将有关单位纳入失信行为记录。
第十九条揭榜单位在项目立项申报和实施中存在故意串通作假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将有关单位纳入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资金支持、奖励等方面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予以限制。
第六章资金支持与拨付
第二十条小区域整体推进项目由市县两级联动,按照项目总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叠加支持,支持总额中市级资金不高于40%、县级资金不低于60%。细分行业(产业链供应链)精准推进项目、小切口(细分领域)快速推进项目,需求方为市经信局的,按照项目总投入50%、不超过100万元给予支持;需求方为县(市、区)、园区、产业集群、行业协会等的,市级资金按照需求方出资额50%、不超过100万元给予支持,项目总支持额不超过其总投入。
第二十一条项目有效投入类别或明细由项目任务书约定,总投入可包括揭榜方相关投入和由揭榜方实施的项目内企业改造投入。鼓励揭榜方“带资进场”,以“先用后付”、“先建缓偿”、股权投资等方式,先行出资帮助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揭榜方先行出资部分计入总投入。小区域整体推进项目内部分企业确无投入的,经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同意,由揭榜方提供一定期限、总费用不超过一定额度的相关产品使用权和服务,合约金额计入总投入。
第二十二条验收合格的项目,市经信局以及其他出资需求方按照程序拨付全部支持款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本办法没有规定的情形,由相关科室拟订处置意见报市经信局局务会决策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5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2
绵阳市分类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要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25号),明确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重点任务和方向。四川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作出实施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全覆盖行动的决策部署,强调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实施“智改数转”。2024年12月,绵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绵阳市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为系统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提供了指南。
为更好服务我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工作,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数字领军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等关键企业充分发挥在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区域中的引领带动、优势赋能作用,以“政府资金引导+关键企业赋能+制造业企业联动”“微裂变式”促进特定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细分行业、企业集群推进数字化建设,加快数字技术赋能制造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供应链韧性和产业链竞争优势,在此背景下,市经信局牵头编制了绵阳市分类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起草组先后赴我市制造企业实地调研,多次组织重点企业、链主企业和行业协会专题研讨,广泛征求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园区意见。编制过程中,积极与经济和信息化厅对接汇报,充分衔接国家、省关于加快推动工业企业“智改数转”的战略部署,综合修订完善后形成了《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进一步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一共七章,着力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数字领军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等关键企业充分发挥在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区域中的引领带动、优势赋能作用,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管理和职责,榜单编制、发布和揭榜,评审挂帅,实施管理与验收,资金支持与拨付和附则七个方面内容。
(一)总则。阐述了《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明确分类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揭榜挂帅”项目分为“数智燎原”揭榜挂帅项目、“链景双擎”揭榜挂帅项目和“数赋百景”揭榜挂帅项目三类。
(二)组织管理和职责。明确了市经信局是“揭榜挂帅”项目的主管部门,县(市、区)、园区负责提出小区域整体推进需求,项目承担单位即揭榜单位,是项目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
(三)榜单编制、发布和揭榜。明确了榜单的形成、内容和发布方式。同时要求要坚持唯求实效、公平竞争,鼓励注册地在绵阳市的数字化服务商等各类数字化服务主体及联合体申报,鼓励市外服务商与本地服务商等组成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本地服务商)揭榜。
(四)评审挂帅。明确了揭榜挂帅评审的方式和原则。
(五)实施管理与验收。阐述了揭榜挂帅项目的各方的职责,验收实施的原则,明确了验收禁止行为和相关责任。
(六)资金支持与拨付。对资金的来源,项目总投入包括的内容进行了明确。
(七)附则。对政策解释、适用时间和支持对象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