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互联网+药品流通”零售环节处方药销售与监管模式效果评估采购项目(项目名称)供应商,由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比选人名称)作为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共一个包,比选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都市“互联网+药品流通”零售环节处方药销售与监管模式效果评估服务供应商1名。中选供应商应全面评估成都市基于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和电子处方服务平台的零售环节处方药销售与监管模式的运行现状、实施效果、社会效应以及可推广性,为进一步制定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和电子处方试点管理办法,以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有效模式提供依据。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其经营范围需涵盖所投包件服务内容。
2.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4.具有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和电子处方服务平台的零售环节处方药销售与监管模式效果评估的专业技术力量。本次比选申请前3年内,围绕医药行业监管模式及实施效果评估、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互联网+药品流通,承担过省级以上课题或受市级以上部门委托开展过课题研究。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在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市政府第五办公区规划馆裙楼5楼506C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符合比选申请人资格的申请人报名领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需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方可报名和领取比选文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12:00,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市政府第五办公区规划馆裙楼5楼506C办公室。
2.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单位大于或等于3家的,均可按照比选程序召开评审会议。会议于2018年12月21日10:00在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市政府第五办公区规划馆裙楼5楼513会议室召开。
六、公告发布
公告在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内(http://www.cdfda.gov.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市政府第五办公区规划馆裙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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