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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绵阳市2025年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奖补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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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25年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奖补资金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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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3-18
  • 来源:经信局(委)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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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经信技改〔2025〕64号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第五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2024〕65号)、《四川省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川经信技改〔2024〕267号)等要求,为全面推进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加快政策兑现,现将绵阳市2025年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我市新型显示、先进材料、航空航天三大试点领域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技术改造项目。
    (一)重点企业提能升级。支持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生产产线整体升级改造,重点支持推广应用共性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带动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进行生产条件改善,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等;企业环保技改、安全生产技改以及升级检验检测设备。
    (二)配套企业提升能力。支持重点产业链核心配套企业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提升数字化、绿色化和本质安全水平,配合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重大产业项目。采取专项补助方式,支持新型显示、先进材料、航空航天3个主导产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最高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的10%,其中,龙头链主企业型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其他配套企业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二)支持微技改项目。采取专项补助方式,支持新型显示、先进材料、航空航天3个主导产业的微技改项目,最高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的10%。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所属企业在绵阳市注册,且在我市范围内实施,近3年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暂未修复的不得申报;
    (二)重大产业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微技改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至2000万元(不含),且设备投资占实际投入比重达70%(含)以上;
    (三)项目开工建设,投资进度达到30%(含)以上(2024年四季度至申报截止日期前竣工项目可以申报);
    (四)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技改备案(审批或核准),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相关手续,按规定无需办理的,请提供属地主管部门意见;
    (五)项目申报单位获得中央和省、市以前年度工业发展资金支持的项目因自身原因逾期未验收,不得申报;
    (六)已经获得专项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公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按照《工业类项目资金严格实施全流程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4〕108号)规定,由属地工信部门进行项目初审和重复性筛查,并作出相关承诺。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需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扫描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列目录),由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汇总,于2025年4月17日前报送至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507办公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时提交,纸质材料要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线装或胶装,不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等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市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
    (三)加强协作配合。拟支持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要书面征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意见,指导企业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四)强化资金管理。资金参照《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3〕382号)管理。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项目单位在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规范资金使用,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六、声明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绵阳市2025年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奖补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此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项目所在地及我局举报。
    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技改投资科  李娜  0816-2244295
    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0816-2928907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                0816-2225783

    附件:

    1.绵阳市2025年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2.绵阳市2025年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奖补资金项目汇总表

    3.XXXX工信局承诺书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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