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标准化条例》《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市场监管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会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市场监管标准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修改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邮箱sdbzh@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济南市燕子山路43号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邮编250014),请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省级市场监管标准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7日。
附件:山东省省级市场监管标准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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