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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未入园化工企业相关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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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园化工企业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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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1-02
  • 来源:经信委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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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高新区经安局、天府新区经安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工作年度分析评估的预通知》要求,请你们根据前期完成的《关于报送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仔细对照原始资料再次确认,并梳理未入园化工企业名称及数量、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自然保护区内的化工企业名称及数量、位于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企业名称和数量以及从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搬到1公里外的化工企业名称及数量等情况,认真填报《区(市)县未入园化工企业有关情况表》(附件1)。前期汇总上报情况详见《成都市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统计表》(附件2)和《2016-2018年成都市化工企业搬迁情况表》(附件3)。

请各区(市)县务必重视本次企业摸底,严格按照化工企业范围和标准进行甄别,做到应统尽统。对不能落实企业类型的要现场确认核实,对于非化工企业的要予以剔除,对于本次统计与之前存在变化的须提交书面说明。《区(市)县未入园化工企业有关情况表》请于1月4日中午前将电子版和盖章PDF版发至市经信委。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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