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科知局:
《德阳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德阳高新区申报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请示》(德市科知发〔2018〕120号)收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川办发〔2016〕71号)、《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川科成〔2018〕5号)部署,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支持德阳高新区创建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效的重要举措。
二、示范区建设围绕油气装备制造和通用航空两大主导产业,通过强化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搭建产学研用金平台,培育企业创新和成果转化主体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发展。
三、示范区建设要积极融入成德绵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协同推进,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军工科技资源优势,积极打造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地。
四、德阳市要注重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要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示范区建设期满进行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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