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准四上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年度和2019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18〕87号)的相关要求,我区拟开展准四上企业2019年月度入库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入库标准
“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统计系统的专用称谓。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统称。
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求申报时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已经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附加条件:有厂房、有生产线、有产品、《增值税申报表》上要有生产、制造等关键词)
2.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要求申报时批发业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已经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已经达到200万元及以上单位。
3. 资质内建筑、房地产企业: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的法人单位。
4. 规模以上服务业:要求申报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已经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二、入库流程
具体请参见《成都高新区2018年“四上”企业上规入库申报教程》(附件1)。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只受理经济指标截止到2018年12月累计数的申报资料。
2、本次入库资料提交时间为2019年1月7日—25日,请各企业按要求及时将上规入库申报资料提交至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管局经济运行与统计处。
附件1:高新区2018年“四上”企业上规入库申报教程PPT
附件2:上规入库申报资料一览表
附件3: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法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4:法人单位上规入库申报专业确认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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