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关于四川省专利质量相关问题的通报》(国知办函管字〔2018〕843号)《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加强专利质量督查工作的通知》(川知促发〔2018〕5号)精神,我局自2018年12月10日起取消专利申请资助,原文件《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区知识产权局、区能源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龙泉驿区专利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龙科经发[2018]38号)文件取消执行。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局的文件精神,结合龙泉驿区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再制定出台专利资助文件,待文件拟定后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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