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8﹞105号)相关要求,我委开展了2018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开展重点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项目的企业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工作。现将拟支持的项目公示如下:
以下项目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8年12月13日起至12月19日止。对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邮件以收件日期为准)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市商务委机关纪委。其中个人意见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并附准确联系方式。不署真实姓名或不加盖公章、送达时间超过公示期的意见无效。
2018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开展重点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拟支持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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