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并下达2018年市级第五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成财教〔2018〕127号),现拟将资金下达相关企业,请各企业携带财务专用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行及账号信息(或直接提交信息齐全盖好章的收据),于2018年12月20日前前往高新区各单位办理拨付手续。
其中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由高新区技新经济局协同创新处负责:
办公地址:高新区管委会9楼
技术标准研制资助项目由高新区科技新经济局知识产权处负责:
办公地址:管委会3楼政务服务大厅10号窗口
备注:
1.涉及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在提交收据时须同时提交《资金拨付承诺书》,并加盖所有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2.项目资金金额为1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须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高新支行或成都银行高新支行开立资金专户,提交收据时提供专户的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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