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开展重点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项目专项审计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8﹞105号)有关要求,我委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暂行管理办法》(成财会〔2012〕7号)有关要求,我委于11月28日通过市财政局网络系统,随机抽取了5家备选会计师事务所,并于11月28日在我委网站正式公开发布了比选通知。12月3日上午,我委在成都市商务委员会703室组织召开项目比选会,按照低价中标的比选方式,比选结果如下:
项目承担单位:四川法德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10000元
附件下载
我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