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支持工业创新产品推广示范若干措施》(德办发〔2022〕65号)文件要求,动态调整工业创新产品名单。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市、县)初审上报、专家评审等程序,并征求市级有关部门意见,现对拟认定2023年工业创新产品和拟复核通过2022年工业创新产品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5月28日至6月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市经信局重装科(0838-2515272)
监督电话:市经信局机关纪委(0838-2512718)
附件:
1.拟认定2023年工业创新产品名单
2.拟复核通过2022年工业创新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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