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泸市科人发〔2022〕125号),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拟认定“泸州市1,4-丁二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家单位为2024年度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至6月1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具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0830—8950161;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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