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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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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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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3-26
  • 来源:经科局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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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全力推进“先进汽车智造区、美好生活品质城”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总体部署和《龙泉驿区科技计划体系框架》,现发布《2018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领域

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智能网联汽车及核心零部件、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新材料产业、航空航天产业、医药康养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绿色经济、智能经济、创意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和流量经济等新经济领域;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科技治霾、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科学普及、生态环境与保护等社会管理及民生技术领域。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上述支持领域,符合各类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龙泉驿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优先支持国内外知名、具有较强创新实力、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高校院所入区建立研发机构,实施协同创新。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联合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具有所需的配套资金。

(四)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成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项目原则上能年内结题。

(五)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目前承担有区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类扶持政策。

(六)连续支持三年的项目单位,一般项目不再支持。

(七)符合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申报条件。

三、项目申报类别

2018年龙泉驿区拟实施七大科技项目计划:

(一)创新主体培育计划:设立专家(院士)创新工作站专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联合实验室专项和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专项;

(二)创新平台建设计划:设立孵化器建设专项、校院企地公共技术平台专项;

(三)创新成果转化计划:设立工业技术创新扶持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大科研计划后补助;

(四)现代农业与生物医药计划:设立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专项和生物医药技术创新专项;

(五)知识产权支撑计划:设立专利实施与产业化专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专项;

(六)社会民生发展计划: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公共教育、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和科学普及;

(七)软科学研究计划:围绕区委中心工作,重点支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相关研究、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相关研究、校院企地协同创新发展相关研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前瞻性可行性研究、区域创新体系及创新环境等方向的研究。

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7。

四、项目申报受理

(一)时间:自本指南发布起到2018年4月18日截止。

(二)地点: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3楼科技和经信局窗口,联系人:邹泽福,联系电话:88459070

(三)流程:申报单位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相应科室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见各计划项目指南),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申报单位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区科技和经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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