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小微企业:
为切实落实中央财政部《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和成都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区内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不断发展壮大。现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领域
区内汽车产业链相关领域。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企业资产总额3000万以下,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下,年度纳税3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
(二)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龙泉驿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具有所需的配套资金。
(四)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成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一年。
(五)近三年已申请过区内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再支持。
三、项目申报类别
本些项目设立三大专项:
(一)众创空间:设立孵化器专项和公共技术平台专项;
(二)创新成果转化:设立工业技术创新扶持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三)知识产权支撑计划:设立专利实施与产业化专项。
四、项目申报受理
(一)时间:自本通知发布起到2017年11月25日截止。
(二)地点: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3楼科技和经信局窗口,联系人:邹泽福
(三)流程:申报单位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知识产权科(电子邮箱地址903774094@qq.com),知识产权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申报单位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区科技和经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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