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7号)、《四川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8号)有关规定,科技厅组织开展了省级孵化载体年度评价工作,现将四川省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评价结果(见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4月8日。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孵化载体,拟退出省级孵化载体管理序列。附件:
1.四川省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
2.四川省2023年度省级众创空间评价结果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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