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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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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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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3-27
  • 来源:工信局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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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城市),我市成功入选。为加快推进试点城市建设,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提高我市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若干工作措施,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构建服务支撑体系
    (一)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打造集“成效管理、供需对接、应用服务、产业监测、市场运营”为一体的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政策宣传、资源对接、服务支撑、成效评估等公共服务能力,并依托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精品钢、高端数控机床与机器人、生物医药三个细分行业子平台。
    (二)建立数字化产品库
    结合三个细分行业共性特点和中小企业个性需求,征集、遴选“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建立济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产品库(简称数字化产品库),为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产品的一站式选择。
    (三)培育一批优质数字化服务商
    采用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的模式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服务商库,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试点企业持续稳定提供预评估咨询、数字化转型等高质量服务。
    二、加强部署统筹推进
    (一)组织试点企业遴选
    聚焦三个细分行业,以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对象,明确遴选标准,对有意愿、有需求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分批组织开展遴选工作,确定不少于700家试点企业。
    (二)强化数字化转型宣贯培训
    面向试点企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批开展数字化转型宣贯工作。加强政策宣贯解读,讲解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意义、方法、路径,分享企业数字化转型成功经验与发展成效,有效激发企业内生动力,进一步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切实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
    (三)支持举办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活动
    支持开展数字技术创新成果交流、中小企业供需对接、数字化服务行等多种多样的产业活动,邀请政府主管部门、企业、服务商、专家学者出席,解读宣贯最新政策,发布宣传创新成果,征集分享优秀案例,加强行业交流,营造转型氛围。
    (四)支持开展数字化人才培训
    组织召开数字化人才培训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授课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管理者、核心技术骨干等进行培训,邀请行业资深专家,通过战略前瞻、问题拆解、案例剖析等方式,加快提高企业员工数字化素养,培养一批引领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复合型人才。
    (五)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
    面向试点企业分批开展数字化转型预评估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厘清自身数字化基础和现状,精准定位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从解决企业实际问题角度出发,按照“智改数转网联”、“一企一策”等要求出具预评估报告,帮助企业制定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方案。鼓励试点企业结合预评估报告和自身转型需求,从数字化产品库中选择适用产品开展数字化转型。
    三、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一)打造中小企业转型标杆
    制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遴选方案,面向试点企业开展遴选工作,通过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引导行业内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加强复制推广。
    (二)征集“链式”转型优秀案例
    支持对典型高效的“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进行奖励,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组织优秀案例评选,编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集。
    (三)遴选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及产品方案
    组织开展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和“小快轻准”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遴选工作。对认定的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小快轻准”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强化示范引领,加强复制推广,助力中小企业降低数字化转型顾虑和成本。
    四、完善支持保障体系
    (一)落实资金奖补政策
    制定《济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对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企业和项目、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小快轻准”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给予一定奖励和补助。根据中央财政资金安排情况,市级财政资金给予配套。
    (二)验收企业转型成效
    制定试点工作验收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开展试点企业转型工作成效评估,确保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的综合监督检查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工作全流程开展监督。同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配合市财政局开展试点城市工作绩效评价,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试点城市各项资助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以上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济南市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

    方案(2024—2025年)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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