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经安局、成都高新区经安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四川省轨道交通产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的通知》(川经信办重装[2018]94号)要求,我委近期将开展《省级2019年〈四川省轨道交通产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推荐上报和《成都市轨道交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2018年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程序
(一)《成都市轨道交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2018年第二批)》审查
1、区(市)县初审。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委,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七份)一并上报。同时,将重点配套企业汇总表(附件1)、重点配套企业产品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及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委轨道交通产业处邮箱。
2、联合评审。市经信委将组织成都轨道集团、中铁二院及整车厂组成的专家小组,对各区(市)县上报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赴企业进行现场评审),确定《成都市轨道交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2018年第二批)名录》初审名单。
3、网上公示。市经信委将《成都市轨道交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2018年第二批)名录》初审名单在成都市工业网和市经信委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确定结果。公示结束后,由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推进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成都市轨道交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2018年第二批)名录》名单。
5、已入选《成都市轨道交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2017年第一、二批,2018年第一批)》的企业,此次不再申报。
6、申报时间:请于2018年12月1日前以正式件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省级2019年〈四川省轨道交通产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审查
1、区(市)县初审。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委,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六份)一并上报。同时,将重点配套企业汇总表(附件1)、重点配套企业产品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及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委轨道交通产业处邮箱。
2、参加《成都市轨道交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2018年第二批)名录》的企业申报资料不再重报,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直接推荐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参加《省级2019年〈四川省轨道交通产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评审。
3、已入选《四川省轨道交通产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2018年)》的企业,此次不再申报。
4、申报时间: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以正式件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
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四川省轨道交通产业重点配套企业名录〉的通知》(川经信办重装[2018]94号)为准(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抓紧组织和指导拟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此次申报工作,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查,确保相关内容数据真实合规。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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