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商务、农业及相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三绿工程建设,充分发挥“绿色通道”专用车证的作用,现将2019年度“绿色通道”专用车证的年检换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9年度仍实行以旧换新,不新增车牌数量。商务、农委等部门,在原发放基数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企业作适当调整。
二、申报条件
(一)所申报车辆车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川A籍),车辆必须处于检验有效期内,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成都治霾十条”推进铁腕治霾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成委厅[2017]89号),车辆必须国Ⅳ以上(含国Ⅳ车)排放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取消绿色通道专用车辆证;
(二)2019年内拟报废、转让的车辆,不得申报,发证后当年不再更换车辆;
(三)不得以自然人的身份申报,并对以往年度以个体经营户办理的“绿色通道”专用车证,进行清理。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含企业简介、产品品种、年产销量、认证状况等基本情况);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质量认证书(流通企业可不提供);
(四)销售网点分布图;
(五)上年度三绿通行证(复印件);
(六)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其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名称应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七)区(市)县商务、农业部门意见。
四、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19日-11月30日。
五、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成都市绿色通道车辆申报表》(附1、2),与申报要求的有关材料统一报送市商务委(成都市蜀锦路68号c幢706室)。收到报送材料后,成都市三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计划进行评审,统筹安排2019年度“绿色通道”专用证换发。请各单位及相关企业接通知后,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凡不按申报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的单位,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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