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物流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鲁发改人事〔2023〕685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山东省物流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2023年度山东省物流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考试相关信息将统一推送至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合格人员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申报评审物流工程副高级职称时,考试结果由平台自动提取,无需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填写。考试合格人员如有需要,可自2023年11月20日起,登录山东省物流工程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style="font-family:SimSun;">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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