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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社会发展领域逾期未验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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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社会发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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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9-12
  • 来源:国家改革委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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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市(州)、扩权县科技部门、高校及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严肃项目合同制管理,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履行项目实施法人责任,根据我厅《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5号)和与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740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社发口执行期到20171231日结束尚未验收的项目进行清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逾期未验收项目应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及时通过四川省科技信息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scst.gov.cn/)在线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并将纸质验收材料经承担单位、推荐单位(归口单位)盖章后送交验收资料报送窗口(见四、联络方式)。需要进行财务审计的重大项目(100万元及以上)于20181115日前完成网上和纸质验收资料的报送,100万元以下项目于20181015日前完成网上和纸质资料的报送。

        二、对于需要终止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或推荐单位(归口部门)清理后,由推荐单位(归口部门)于20181015日前汇总向我厅提出终止申请(格式见附件2)。

        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和推荐单位(归口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项目实施的法人责任和归口管理职责,做好本次项目清理工作。未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完成项目清理工作的单位,我厅将作项目终止处理。其承担单位(含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记录,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省级科技项目,财政资金按规定退回。

        四、联系方式

        项目验收协调

        电子邮箱:kjtsfc@163.com

        验收资料报送窗口

        地址:成都市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际广场)7号楼70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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