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扩权县科技部门、高校及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严肃项目合同制管理,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履行项目实施法人责任,根据我厅《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5号)和与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7〕40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社发口执行期到2017年12月31日结束尚未验收的项目进行清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逾期未验收项目应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及时通过四川省科技信息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scst.gov.cn/)在线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并将纸质验收材料经承担单位、推荐单位(归口单位)盖章后送交验收资料报送窗口(见四、联络方式)。需要进行财务审计的重大项目(100万元及以上)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网上和纸质验收资料的报送,100万元以下项目于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网上和纸质资料的报送。
二、对于需要终止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或推荐单位(归口部门)清理后,由推荐单位(归口部门)于2018年10月15日前汇总向我厅提出终止申请(格式见附件2)。
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和推荐单位(归口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项目实施的法人责任和归口管理职责,做好本次项目清理工作。未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完成项目清理工作的单位,我厅将作项目终止处理。其承担单位(含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记录,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省级科技项目,财政资金按规定退回。
四、联系方式
项目验收协调
电子邮箱:kjtsfc@163.com
验收资料报送窗口
地址:成都市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际广场)7号楼70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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