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创新创业和产业转型审计的支撑作用,根据《〈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成高科新〔2017〕35号)、《〈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订内容》(成高科新〔2018〕1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从即日起启动2018年从业人员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奖励资金申请受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国、地税解缴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从业人员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并且在通过考试前已在申报机构工作半年以上(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3、从业人员通过专利人考试的时间应在《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生效日之后。
二、补贴标准
对服务机构培养从业人员于上一年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2017年度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按照每人2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从业人员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奖励资金申请表;
2、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发出的总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3、证照资料(专利代理机构类:含营业执照、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律师事务所类:含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近3个月国、地税的缴税凭证或纳税证明;
5、创新信用券(成都高新区科技与新经济发展局政务服务窗口盖章有效);
6、材料真实性声明;
7、从业人员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奖励资金申请清单;
8、经费拨款通知单(单面打印)。
四、创新信用券申请流程
1.登录高新技术服务超市网站,注册会员;
2.在网站首页点击项目申报,选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再选择拟申请子项目(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创新创业和产业转型审计的支撑作用),点击创新信用券申请,按操作提示进行填写,过程中需要企业完成信用评级;
3.点击提交,生成创新信用券,进入个人中心下载打印创新信用券;
请各相关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纸质件一份+电子档),于9月30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三楼科技与新经济发展局综合服务窗口(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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