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查询

关于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项目

在线咨询

  • 发布日期:2018-09-11
  • 来源:国家改革委
  • 类型:通知
  • A+
    A-

        区内各企业: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3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2017〕954号)、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就局办〔2018〕40号)文件及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审计有关工作要求,上级部门将对2017年以来我市经办机构稳岗补贴核发及企业稳岗补贴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企业按要求梳理相关资料并配合做好迎检工作。

        一、检查内容

        已经申领稳岗补贴的企业是否符合稳岗补贴申领条件;是否按照稳岗补贴用途要求按时、规范使用资金,支出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截留、挪用资金和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无申领的稳岗补贴未使用完的情况;是否按照要求按时报送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

        二、检查结果处理

        (一)清理稳岗补贴资金。

        请各企业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清理稳岗补贴资金。若存在检查内容所涉及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若在后期抽查中仍发现违规问题的,将影响其下一年度稳岗补贴申报。

        稳岗补贴资金系由人力资源公司划转给委托申报企业的,在2017年申报的且人力资源公司未将资金划转给企业的,请人力资源公司及时将未划转补贴资金退回原申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2018年申报的,请及时划拨给委托企业,如有特殊情况请按要求报送相关说明。

        (二)报送稳岗情况。

        已享受2017年、2018年稳岗补贴的企业,应在2018年12月20日前将稳岗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报原申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高新区申报的企业,请将说明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我的企业通过培育后
多久能申报成功?
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项目

在线咨询

附件下载

我的企业可以申报什么项目?
能获得多少奖励资金?

在线咨询

百万奖励资金
培育名额,免费领取

在线咨询

我要申报

获取验证码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