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促进中心):
根据《成都市成华区大力实施建圈强链做优做强都市工业若干政策》(成华府发〔2022〕1号,以下简称都市工业政策)、《成都市成华区大力实施建圈强链做优做强都市工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成华新科〔2022〕7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政策部分条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企业条件
申报主体应同时满足都市工业政策、实施细则条件以及都市工业(以智能终端为主体的数字通信产业,以机器人为核心的人工智能产业,以工业软件为基础、以云研发设计云制造为场景、以工业互联网产业平台为抓手的工业互联网产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主营业务在《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内,该分类表见国家统计局网站页面*** /> t20190417_1660036.html)和专业运营机构。
三、申报条款
第十五条支持企业研发创新。鼓励企业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力度,对符合成华区都市工业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研发投入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贴;对符合成华区都市工业主导产业的其他企业,按企业研发投入的5%,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贴。申报细则见附件2。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对照细则准备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在封面及骑缝加盖企业鲜章。资料不全、不清晰的不接受补充或替换。相关申报材料及《成华区财政扶持奖励审批表》(见附件3)、《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书面声明》(见附件4)于2023年11月3日前报送至属地街道办(管委会)。
(二)属地初审。各街道办及龙潭工业机器人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查验核定申报主体是否符合都市工业政策及细则申报条件、企业享受的扶持总额是否超过当年区级地方经济贡献总额、有无安全环保事故、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经营异常等,确定推荐后在申报主体《成华区财政扶持奖励审批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区领导兼职的部门经分管领导)审签盖章后,于11月10日前报送我局,附申报企业汇总表(见附件5)。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区内企业,组织动员企业积极申报,同时要求申报企业应按照细则完整据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请各单位严把审核关,确保获得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附件:
1.政策申报流程
2.都市工业政策部分条款细则
3.成华区财政扶持奖励审批表
4.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书面声明
5.申报企业汇总表
成都市成华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2
都市工业政策部分条款细则
第十五条支持企业研发创新。鼓励企业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力度,对符合成华区都市工业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研发投入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贴;对符合成华区都市工业主导产业的其他企业,按企业研发投入的5%,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申报资料:
(1)《成华区财政扶持奖励资金审批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区税务局开具加盖鲜章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6)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