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经安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
按照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11-2017年)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创服〔2018〕70号)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2011-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获得2011-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名单见附件1-1、1-2、1-3、1-4)。
二、报送内容
(一)区(市)县上报1-1、1-3、1-4。
(二)服务联盟上报附件1-2。
(三)项目单位
提升能力类、农产品深加工类项目单位上报附件2-1、2-2、2-3、6;
服务体系类项目单位上报附件3-1、3-2、3-3、3-4、6;
改善融资环境类项目单位上报附件4-1、4-2、6;
注:只报电子版本,附件6要求PDF格式,其余附件要求EXCEL格式和盖章PDF格式各一份。
三、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
相关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本区域内提升能力类、改善融资类、农产品深加工类项目信息;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负责收集全市服务体系类项目信息。
请各相关区(市)县及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按附件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单位填报,并于2018年9月4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委企业服务处。
请各项目单位准备完善现场调研所需资料(见附件5),充分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朱老师:18608010869
吴老师:18602814111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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