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及有关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17〕195号)和《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规程的通知》(成科计〔2017〕3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近期提交的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请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加快软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充分发挥软科学的决策参考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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