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经安局、成都高新区经安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成都市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和《成都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2018年工作要点》(成经信办〔2018〕25号)相关文件精神,请你们于2018年7月31日前报送本区(市)县电镀企业(含电镀工艺)整改后的现状、 “三无”“散乱污”电镀企业查处和取缔、推进电镀企业转型升级等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报我委并将电子文档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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