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成都市青羊区专利资助与专利转化补助管理办法(试行)》,青羊区 2018 年专利转化补助项目从即日起开始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专利成果转化补助的项目应符合青羊区产业技术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原则上应是科技含量高、授权有效的发明专利,没有专利纠纷,具有产业化条件,并已在青羊区进行转化。
(二)专利转化实施单位在青羊区纳税,并具有开发、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和能力,注重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其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年纳税在 30 万元以上,至少拥有 1 件发明专利或 5 件实用新型专利。
(三)专利实施单位应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申请专利转化补助金额每 10 万元,要求企业本年度专利申请量不低于 3 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 1 件)。
(四)属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高新技术领域核心专利技术,区支柱产业、重点领域、重大产业化项目或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的专利成果转化,将予以优先补助。
二、申报方式
本年度区专利成果转化补助项目采用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青羊公众信息网-科局”进入青羊区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经青羊区科经局知识产权科确认注册成功后,申报单位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陆管理系统后进行项目申请。网上提交的项目材料通过青羊区科经局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进入管理系统打印出《成都市青羊区专利成果转化补助申请书》和相关附件材料,报送青羊区科经局知识产权科。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成都市青羊区专利成果转化补助申请书》(可在青羊公众信息网-科经局下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有效专利证书或能说明该专利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四)产品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和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五)专利项目转化经费明细表;
(六)税务机关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七)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的审计报表。
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出示相应的有效原件以供核对。申报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四、申报截止日期
2018 年 8 月 20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吴老师:18602814111 朱老师:1860801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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