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科技局,科学城办事处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实现科技管理全过程的智能化、信息化和痕迹管理,充分发挥好专家在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的作用,现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科办创〔2017〕25号)精神,征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完善评审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评审专家标准
入库评审专家应长期从事技术研究及科研管理工作。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政策咨询、评审评估、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具体条件如下:
(一)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副高(教授、研究员等)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五年以上。熟悉相关行业技术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2、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省级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
3、熟悉国、省、市科技及产业的相关政策,参加过部、省级科技项目评审,具有丰富项目评审经验。
(二)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行业骨干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3.国省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科技类社会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
4.熟悉国家科技文化融合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财务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熟悉国、省和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执业资格。
2.在具有国、省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主要从事科研项目经费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绵大中型企业等财务主管,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专家信息填报程序及要求
专家需登录“绵阳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注册或更新个人资料。实名认证后,“平台”自动发送短信通知个人。专家个人及所在单位对所填报的专家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一)新注册的专家在“平台”按注册流程准确填写《绵阳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通过附件上传身份证照片,职称、学历、学位、奖励、承担科研项目等证明以及银行卡照片。同时导出《绵阳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申请表》1份,经本单位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8月10日前报送我单位综合计划科。
(二)已注册过的专家,请直接登录“平台”更新完善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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