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开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雅安市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雅财建〔2022〕225号)有关规定,现就2023-2024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2023-2024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坚持政策引导、突出重点,聚焦“3+3”现代工业体系和《中国制造2025雅安行动方案》,重点围绕大数据产业(数字经济)、技术改造转型及重点产业等,组织推荐一批重点产业化、技术改造和创新能力提升等项目,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遵循公开公正、明确方向、科学管理、分工协作、强化监督的原则。同时,注重精简项目申报要件和程序,优化流程,减轻企业(或单位,下同)负担。
二、征集要求
各县(区)、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市属企业直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对项目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
(一)强化属地责任。各县(区)、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申报政策宣传、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等有关要求。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方向。已获得市级工业发展领域资金支持(奖励类资金除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四川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奖励类资金除外)不予重复支持(文件中须对项目真实性和未重复申报作承诺性表述)。
(二)落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重复性负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底线,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无须相关机关出具证明文件,采取企业承诺制)。若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5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县(区)、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好项目申报关、推荐关、核实关等重要环节,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履职不力。
(四)申报时间。本次申报纸质材料应包括: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的正式推荐文件,各申报指南要求的申报资料,项目真实性声明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相关资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4份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档光盘1份(推荐文件同时从公文交换中心报送)。
三、联系方式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科
联系人:牟俐萍联系电话:0835-2239514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业管理科
联系人:高尚俊联系电话:0835-2222710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材料工业科
联系人:黎媛联系电话:0835-2228930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科
联系人:殷鹏程联系电话:0835-2223809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产业服务科
联系人:倪勇联系电话:0835-2237761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装备制造及产业政策科
联系人:邓榆凡联系电话:0835-2221471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联系人:胡晓林联系电话:0835-2243086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科
联系人:林娜联系电话:0835-2337133
四、纪律监督举报方式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835-2823229
附件:
1.2023-2024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方向表
2.2023-2024年雅安市工业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
3.项目真实性声明(模板)
4.2023-2024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