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93号)文件精神,省经信厅牵头开展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征集工作,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四川省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区(市)县于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17:00前将经经信或新经济主管部门盖章的《四川省2023年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件,以及本地企业申报表及申报材料(见附件3、4)纸质件(合印一式一份,需A4纸双面打印并按序装订成册,散件概不受理),报送至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场景建设处。同时,将汇总表可编辑版本、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盖章PDF)发送至邮箱xjjcydg433@163.com。
4.四川省2023年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申报材料
(邮箱:xjjcydg433@163.com)
关于转发省经信厅征集2023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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