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高新区关于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17〕17号),鼓励支持新经济企业,按照《〈成都高新区关于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成高科新〔2017〕39号)要求,我局将开展2018年成都高新区宽带流量、云资源使用补贴专项资金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1.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符合世界科技、经济发展方向和潮流的新经济企业。新经济企业是指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新商业、互联网+、金融科技、离岸结算、总部基地、智慧物流、文化创意、大健康、绿色农业等新经济产业企业。
2.企业管理规范,正常经营、正常缴税,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
4.结合年度预算情况进行政策兑现。
二、支持方向
支持方向一:为新经济企业提供每年5万元以内的宽带流量使用补贴。
支持方向二:为新经济企业提供每年20万元以内的云资源使用补贴。
三、申报条件
申报时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估值在5亿元以上的新经济企业,属迁入的企业,将工商税务关系迁入时间视为成立时间。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当年同类别支持1项,包括高新区其他业务管理部门支持的同类型资金。
四、申报材料
1.《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实缴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企业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创新信用券(通过高新技术服务超市平台申请,自行打印后至成都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服务中心10号窗口盖章);
5.投资机构出具的企业估值证明材料;
6.宽带使用或云资源使用费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7.材料真实性声明;
8.其他所需材料。
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充分反映申报产品相关情况,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
五、其他
1.申报时间:2018年6月7日-7月2日
2.申报平台:高新技术服务超市(http://www.hitech4you.com/project_application.html?tab=1)
3.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为申报书首页,一式五份,于2018年7月2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成都高新区管委会9楼科技与新经济发展局企业培育处,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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