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新型经营主体: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按照《郫都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拟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遴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4个,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和招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
1、基地依托的实施主体单位(科研推广单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应在工商局正式注册三年(含)以上,注册地为郫都区,基地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档案健全。
2、基地具备“四有”标准:有一定面积规模、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业绩。
3、基地与至少1个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发挥试验、示范、展示、培训作用,签订有技术支持服务协议。
4、基地需具备推广3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大的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业职业经理人、郫都区乡村工匠优先),55岁(含)以下,初中(含)以上文凭。
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 3、主体自愿在郫都区开展科技指导服务10户以上。
二、申报步骤
(一)申报资料报送。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自愿申报,带上单位营业执照(三合一)、负责人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
(二)规范资料制作。按照要求将所提供资料装订成册(不接受不规范资料),内容包含:①示范基地:封面、目录、营业执照(三合一)、负责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表、基地科技示范实施方案、与科研院校合作方案或协议、推广主推技术资料、观摩培训图片、信用查询印证等资料。②示范主体:封面、目录、新型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三合一)、负责人身份证、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本土专家证书、乡村工匠证书等复印件,申报表,工作计划、其他荣誉证书、信用查询印证、类似经历印证等资料。
三、遴选程序
组织专家小组对参与遴选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资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任务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实施范围,并及时要求示范基地制定基地建设正式方案、与示范主体签订服务协议。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将申报资料,于2023年9月14日17:00时前报送到区政府第一办公区2号楼266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郫都区政府第一办公区2号楼266(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科教科)
联系人:朱女生
联系电话:028-86550519
附件:
1.2023年郫都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2.2023年郫都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3.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