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成高科新〔2017〕35号)的相关规定,我局从即日起开展2018年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资金的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工商、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申报企业为上一年度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补贴标准
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6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2、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验);
3、企业基本情况及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4、企业营业执照,近3个月国税和地税的缴税凭证或纳税证明复印件各一张(原件备验);
5、创新信用券((成都高新区科技与新经济发展局政务服务窗口盖章有效);
6、材料真实性声明;
7、经费拨款通知单(单面打印)。
四、创新信用券申请流程
1.登录高新技术服务超市网站(http://www.hitech4you.com/),注册会员;
2.在网站首页点击项目申报,选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再选择拟申请子项目(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力度,营造一流的知识产权环境),点击创新信用券申请,按操作提示进行填写,过程中需要企业完成信用评级;
3.点击提交,生成创新信用券,进入个人中心下载打印创新信用券;
请各相关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6月8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三楼科技与新经济发展局综合服务窗口(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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