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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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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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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10-11
  • 来源:科技厅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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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

        由商务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国家部委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深圳高交会”)定于2018年11月14日—18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为加强四川省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根据工作安排,拟在本届“深圳高交会”上展示我省高新技术成果。为把本次展览办成“深圳高交会”的精品和亮点,搭建科技交流合作的平台,请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企业、项目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我省拟组织由省政府领导任团长的四川省政府代表团和省内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组成的参展洽谈团参加本届“深圳高交会”。

        二、展览展示

        四川省展位位于深圳中国国际会展中心9号馆9A04,展位面积195.5平方米,“科技支撑发展,创新引领未来”为主题,集中展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数字经济等领域创新成果,分享科技发展新理念、新模式、新思路,推动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

        三、项目征集

        为保证本次展览成功举行并取得实效,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围绕本次展览主题,积极组织高新科技成果、新产品、新技术参加展览和洽谈

        四、资料要求

        1.请各参展单位认真填写《第二十届“高交会”参展项目征集表》(附件1)、《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商资料填报表》(附件2)以便统一制作宣传展板及编印项目册。以上材料请10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参展项目要求提供展品实物(样品、模型等,并提供展品的立体尺寸和用电需求)、项目文字简介(300字以内,文字内容应浅显易懂,同时提供产品图片2-3张,单张1兆以上)。

        2.展示的产品实物或模型请各单位自行携带至展场,同时告知展台所需要面积、用电要求等。

        五、证件办理

        按组委会要求,参展人员需办理相关证件。请各参会单位填写《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办证申请表》,于10月25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七、联系方式

        省技术转移中心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省科技厅成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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