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2版)》(成高科创〔2022〕2号)精神,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拟于近日启动2023年第三季度独角兽(潜在)企业首次认定(见2022版实施细则(十七)支持企业梯度发展-支持方向3)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 资料名称 | 上传要求 |
1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 | 此项材料无需上传。 |
2 | 成都高新区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认定申报表(需下载模板,仅支持xlsx文件) | 1、表格形式规范无改动; 2、内容填写完整规范。 |
3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
4 | 企业上年度及近三个月完税证明 | 1、原件扫描件,加盖税务部门鲜章或电子章; 2、税种齐全; 3、税务机关为成都高新区税务局; 4、纳税时间覆盖2022年和2023年3—6月(按入库期打印)。 5、2022年及以后新成立企业需提供成立以来的完税证明。 |
5 |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下载模板) |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 |
6 | 如申报材料覆盖时期内发生过企业更名的,需提供准予名称变更等工商底档材料 | 1、非必传项; 2、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
7 | 截至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前企业最新一轮融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 提供复印件盖公章(首页章、骑缝章)的扫描件。 |
8 | 工商变更登记底档材料(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出资信息、公司章程等股权变更证明材料) | 1、工商变更登记底档材料需盖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档案专用章; 2、提供复印件盖公章(首页章、骑缝章)的扫描件。 |
9 | 新增投资收款回单等进账证明 | 提供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 |
10 | 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年),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 1、审计报告须带注协出具的防伪二维码等防伪标识; 2、提供复印件盖公章(首页章、骑缝章)的扫描件。 |
11 | 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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