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高新区关于实施“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加快高层次人才聚集的若干政策》(成高委发〔2016〕16号)要求,将开展2017年成都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对于企业2016年10月1日后新引进的具有海外硕士或国内博士经认定程序,按月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人才奖励,5年内给予总计12万元的人才奖励,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海外硕士或国内博士以上学历;
(二)在近3年内获得过行业重点资质认证、国家及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国外同等级表彰奖励等的人才,具体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获得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国“友谊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等;
2.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同层次的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3.中组部或四川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入选专家;
4.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助理教授以上职位;
5.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以上专家;
6.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2年以上,来高新区后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留学回国博士后;
7.获得过国际著名建筑奖、著名文学奖、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著名音乐奖,或担任过世界著名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员,或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评委会主席;
8.获得国际注册技术经理人认证(RTTP)、国际注册会计师等认证的人才。
(三)申报人与相关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每年在成都高新区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若申报人离开成都高新区,则停止发放相关补助。
二、申报材料
(一)《成都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每年在成都高新区工作6个月以上的出入境记录、在成都高新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登陆线上申报系统注册企业账号→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初审通过后下载复审材料(含《成都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复审申报资料应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线下现场复审→登陆网址查看申报进度。
四、申报要求
(一) 申报时间:9月26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1、初审截止时间:10月12日
2、复审截止时间:10月16日
(二)复审地点:成都高新人才服务中心(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ICON大源国际中心A3栋3层303)
联系电话:18848271358
028-8620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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