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全力推进国际创新创造中心建设,打造有机融合、良性循环的人才生态链生态圈,吸引聚集各类人才来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人才汇聚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根据《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实施“金熊猫”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成高委发〔2018〕3号)的文件精神,现就申报成都高新区“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创客项目余款暨创客项目(含原“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入选企业房租补助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3年7月1日以后在成都高新区依法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地税及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的企业;
(二)申报人为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是指在海外取得学位或在国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申报人在企业所占股权≥30%(企业引入投资后,申报人在企业所占股权≥15%);
(三)已获得“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含原成都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的企业;
(四)已获得“菁蓉•高新人才计划” 2016年、2017年创客项目支持的企业且余款尚未拨付的企业。
同时满足上述(一)、(二)、(三)条者可申报“菁蓉•高新人才计划” 2017年7-12月及2018年1-6月房租补助;
同时满足上述(一)、(二)、(四)条者可申报“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创客项目余款及 2017年度7-12月及2018年1-6月房租补助。
已获得36个月房租补助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报送电子版本。
申报企业登录成都高新创新创业网进入“会员中心”,按系统要求进入“项目申报”中“金熊猫”人才创业房租补贴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原件扫描,无需盖章)、保存后网上提交。
(二)报送纸质材料
下载本通知所附申报表填报并按要求提供附件资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际广场中介服务大厅21号窗口
电话:028-88612661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8年9月7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附件材料。
1.提交的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验。
2.申报表务必真实、完整,附件材料务必齐全。严格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填报装订,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二)各企业和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齐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企业的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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