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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出台“史上最强”99条扶持政策,提振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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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实体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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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02-16
  • 来源:国家改革委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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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鼓励优质企业入驻成华

 

  对固定资产投入累计补贴最高达3000万元;

 

  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落户、就业等方面进行协调服务……

 

  B 促进新办企业快速成长

 

  对新办的现代工业、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等企业,按对区域年度经济贡献度给予高达每年2000万元扶持资金……

 

  C 激励成长企业做精做优

 

  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对获得行业类权威奖项、相关国际认证、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的最高可给予40万元奖励;

 

  对在品牌商标申报中获得认定,企业上市、创新创业等都将予以最高达500万元的补贴或奖励……

 

  D 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

 

  对各类企业达到国家标准并首次成功纳入国家统计网报企业库的企业给予企业经营者及相关人员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企业发展上台阶、鼓励企业稳定增长将给予企业高达400万元扶持资金……

 

  新引进的企业,按照不同协议投资额,将获得固投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新开办的金融服务企业,满足相关条件每年可获得2000万元扶持资金;获得“德国红点奖”等国内外工业设计奖项的企业,最高可获得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月14日,成华区委出台《关于成华区勇当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排头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作为成华区委今年的“一号文件”,《意见》从即日起发布实施,有效期5年,共推出99项专门针对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帮扶政策——分门别类对优质企业、新办企业、成长企业和重点企业给予全方位、多渠道支持。

 

  围绕“一个新目标、五个新功能、七个新成华”目标任务,成华坚持把产业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命根子,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营造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工业二次腾飞和服务业加速崛起,为勇当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排头兵提供坚实产业支撑。

 

  “除‘一号文件’外,我们正加紧制定专项支持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创新创业的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成华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出台的99条政策历时近1年半的酝酿、打磨,进行了多次深入调研,历经8次专题讨论和数十次修改,并多方征集各街道、功能区管委会和推进办、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记者注意到,99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涵盖鼓励优质企业入驻、促进新办企业快速成长、激励成长企业做精做优、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等多个方面,含金量高的优惠政策着实不少。

 

  吸引优质企业入驻

 

  符合条件可享3000万元补贴

 

  对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及以上,自正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3年内按每年实际固定资产投入(不含土地购置款,下同)的3%给予项目企业补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对新入驻1年内实际到位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且符合成华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或独立核算的银行、保险、证券类省级分支机构购买成华区内商用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不超过企业购房款(不含相关税费)的10%,分3年按40%、30%、30%比例给予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

 

  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按照亚太区及以上、大中华区和中西部等级,经认定后分别给予入驻企业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新引进的其他总部企业,经认定后给予入驻企业30万元一次性补贴。

 

  此外,对新开办的现代工业、金融服务、商贸商务、信息服务、文化创意、都市旅游、建筑安装及其他服务业企业,按照对区域年度经济贡献度给予高达每年2000万元扶持资金。

 

  鼓励企业上市

 

  成功上市一次性补贴200万元

 

  此外,成华区还专项出台了支持经济证券化工作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例如,对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补贴。其中,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完成股份制公司工商注册后给予企业50万元一次性补贴;IPO申报获得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企业50万元一次性补贴;成功上市后给予企业20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补贴。其中,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完成股份制公司工商注册后给予企业50万元一次性补贴;成功挂牌后给予企业5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在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补贴。其中,在展示板挂牌的,给予企业1万元一次性补贴;在融资板或交易板挂牌的,按融资额的1%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进行再融资的已上市(挂牌)企业,按融资中投入到成华区金额的1‰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单户企业每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非上市(挂牌)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的,单笔融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按融资额的1‰给予企业每笔不超过10万元补贴,单户企业每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创新创业

 

  建创新创业载体最高获500万奖励

 

  对经区级及以上相关职能部门认定运营机构利用闲置楼宇、厂房等改(扩)建为创新创业载体的,按改(扩)建费用(不含相关税费)总额的20%给予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的创新空间,按上级资助到位资金的50%给予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已建的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苗圃等,经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评审为优秀的,分别给予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企业,分别给予第一承担企业国家级一、二、三等奖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部)级一、二、三等奖20万元、15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荣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第一专利权人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与国内高校、院、所成功实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落地在成华区的项目,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项目实施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对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全省重大创新创业活动的服务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入驻企业和团队代表成华区参加市级及以上政府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前三名的参赛企业和团队,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激励成长企业做精做优

 

  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

 

  对获得“德国红点奖”“美国IDEA奖”“日本G—Mark”“中国红星奖”等国际国内工业设计奖项的企业,单项分别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企业取得相关国际认证、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单项认证按上级奖励实际到位资金的5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纳入国家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管理体系试点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实现达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纳入国家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达标认定机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市级创新型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不含所属事业单位或其他行业组织和机构)授予荣誉称号的文化创意企业,分别给予获奖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年产值1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产值较上年度同比每增长10%,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可依次递增,单户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年产值1亿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产值较上年度同比持平的,给予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长比例每增加1%,另给予企业1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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